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以歌会友促交流 海峡合唱高峰论坛福州开幕******
中新网福州12月14日电 (记者 林玲)“合唱艺术是最贴近民众的艺术形式。通过参与合唱活动,可以推动两岸同胞彼此了解,拉近心灵距离。”14日,第十五届福州合唱音乐节暨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在福州开幕,台湾辅仁大学在读合唱博士宋振卿在论坛上分享了以上观点。
据福建省合唱协会会长邵宁介绍,第十五届福州合唱音乐节以“踔厉奋发向未来”为主题,旨在为广大市民搭建展示合唱艺术魅力的平台,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内涵,用合唱讲好福州故事,传播福州声音。
据悉,本届合唱音乐节将陆续开展“我为闽江唱首歌”主题活动、高峰论坛、线上合唱展演、合唱专场音乐会、福州合唱作品创作研讨会、第十五届福州合唱音乐节闭幕式音乐会等近十项特色活动。
作为合唱音乐节的重要活动之一,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也在当天开幕。
图为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现场。 谢贵明 摄宋振卿在论坛上表示,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为两岸合唱爱好者提供了交流合唱、密切感情、探讨合唱发展及两岸文化交流的良好平台,希望能有更多的两岸同胞相聚在这一盛会。
在本次论坛中,“后疫情时代如何开展合唱”“新时代下,如何接力带动台湾合唱破局?”等话题尤为引人关注,专家们从专业角度剖析、研讨,并与台下合唱团代表进行了互动和展示。
作为本届合唱音乐节的总导演,福建省合唱协会副会长张含弓表示,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作为两岸合唱爱好者交流的重要平台,提供了诸多专业“干货”,通过研讨共同分享合唱带来的快乐与美好,这也是两岸文化交流不断深化的体现。
据悉,本届福州合唱音乐节由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福建合唱协会主办,福州市文化馆承办。(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