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内蒙古中东部、黑龙江大部、吉林中部、辽宁北部、西藏西部和东南部、青海南部、贵州西部、云南东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西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雪。西藏东南部、重庆南部、贵州北部、云南中东部、海南岛大部、台湾岛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雨。
后天,内蒙古中东部、黑龙江南部、吉林中部、辽宁北部、新疆北部、西藏西南部和东南部、青海南部、贵州西部、甘肃南部、陕西南部、湖北西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西南部和东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雪。西藏东南部、重庆大部、湖南西部、贵州北部、云南中东部、海南岛大部、台湾岛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雨。
气象专家提醒,西南地区近日雨雪天气较多,公众请注意防范雨雪天气造成的道路湿滑、能见度下降对春运出行等方面的不利影响。东北地区部分地区今明天降雪也将增多,天气寒冷,大家请注意防寒保暖。(中国天气网)
宁夏: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日前,宁夏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据介绍,《通知》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通知》规定,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 《通知》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 《通知》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通知》介绍,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完) 搜索 复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